张立勇为企业、民工发放拖欠款2300万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闫明
核心提示
为将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昨天下午,郑州市中级法院与郑州市总工会在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开展了维护农民工权益系列活动。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到现场观摩指导,并为农民发放被拖欠的工资。
A
手指受伤索赔13万余元
下午3时,郑州市中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巡回法庭,在市总工会礼堂,公开审理一起工会关注催办的农民工工伤索赔案件。40余名农民工及20余名基层工会干部旁听了庭审。
农民工余某2009年在郑州东建材某装饰商行务工过程中手指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被评为七级伤残,经过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审理,均裁决由该商行向农民工余某支付拖欠工资及赔偿款13万余元,装饰商行不服,提出上诉。审理期间,农民工余某曾向市总工会反映其工伤待遇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工会了解具体情况后,向郑州市中级法院发函催办。法院受理案件后,指派农民工案件合议庭审判长闫明多次进行庭前调解。在当庭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驳回装饰商行的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长为民工送上法律讲座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闫明结合审判实践,围绕完善劳动手续、增强证据意识和树立依法维权观念,为参加案件旁听的农民工和工会干部进行了一场生动的维权法律知识讲座。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永领、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保卫、市人大副主任、工会主席李元法、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新生等领导旁听了巡回庭审和法律知识讲座。张立勇还与在场农民工进行了座谈,并参加了郑州市中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为3家建筑企业和10多位农民工代表发放被拖欠的2300万元工程款和工人工资。
|
|